本報綜合消息 近日,國家醫療保障局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《關于開展中醫優勢病種按病種付費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簡稱《通知》),部署開展中醫優勢病種按病種付費試點工作,旨在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重要部署,探索實施適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,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。
此次試點將在國家統一指導下,遴選15個左右省份或地級市參與。計劃用2~3年時間先行先試,積累中醫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經驗,后續逐步向全國推廣。《通知》明確,試點地區需滿足政府高度重視醫保與中醫藥發展、已實現按病種(病組)2.0版實際付費、醫保與中醫藥部門配合密切、依托全國統一醫保信息平臺并使用中醫相關代碼等條件。
病種遴選方面,將按“中醫優勢明顯、臨床路徑清晰、診療效果確切”等原則,由試點地區結合本地實際確定病種并動態調整;國家兩部門將結合各地實踐,分批發布適宜按病種付費的中醫優勢病種目錄,試點地區新增病種需向國家報備。
支付標準方面,以歷史費用數據為基準,原則上不低于試點前標準,外科類病種可參照對應西醫支付標準,內科類則綜合歷史數據與西醫保守治療標準確定。
規范管理方面,試點地區需制定中醫優勢病種按病種付費試點方案,明確目標、病種、支付標準測算等內容,完善中醫優勢病種臨床管理規范,建立基于真實世界的醫保綜合評價辦法。
成效監測方面,國家將組建專家組構建指標體系,跟蹤結算病例數、總費用、基金支付等情況;試點地區需對比分析不同治療方案的費用與療效,用治愈率、患者生活質量改善情況等量化指標評估治療效果,并定期開展綜合價值評估。
配套措施方面,將建立中西醫編碼映射規則,支持中醫日間病房、康復病房按病種或床日付費,鼓勵基層開展中醫藥門診服務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,對中醫醫療機構牽頭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在醫保總額上適當傾斜,并強化大數據監管保障基金安全。
各省級醫保與中醫藥主管部門需組織申報,書面材料需于2025年10月31日前報送國家兩部門。試點地區需加強部門協作,明確時間表與路線圖;省級醫保部門會同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建立工作交流、調度和督導機制,及時解決試點問題。此外,試點地區需每年12月底前報送工作報告,內容包括病種目錄、支付標準進展及實施效果等;醫療機構需明確專職人員對接,配合數據報送與培訓工作。
此次試點工作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,著力保障參保人員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,促進中醫醫療資源有效利用。堅持臨床價值導向,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治療過程中的優勢和特色,體現中醫服務價值。堅持發揮醫保戰略購買引導作用,制定合理的按病種付費標準,在中醫優勢病種歷史費用基礎上合理補償,充分反映中醫醫療服務產出。堅持促進中醫藥傳承發展,推動中醫優勢病種的規范化管理和診療能力提升。
(記者 鄭偉元 整理)